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仅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 离婚协议书 、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 一方不同意离婚 或 签了离婚协议 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 可以诉讼离婚 。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 第二次起诉 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 第二次起诉离婚 一般都会判决 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