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分割双方父母出资,需要共同还贷款的房产 |
释义 | 法律分析:父母婚后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这被认为是父母送给子女一方的礼物,也就是说,房子属于子女,不是夫妻双方共有的。父母出资一部分,剩下的房款由夫妻俩支付。这样父母就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交给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当父母作出部分贡献时,他们通常只能决定他们的贡献份额将在哪里给予。鉴于该房屋产权登记在投资者亲生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的部分认定为只对亲生子女的赠与,更为合理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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