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积分落户超生二胎落户政策 |
释义 | 北京市超生二胎上户口新政策及手续:双方或一方为北京市户籍,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或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条件包括: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被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父母生育过两个及以上子女但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申请再生育需前往相应计生工作机构,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照片等材料,并咨询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 法律分析 北京市超生二胎上户口新政策及二胎上户口手续,随着北京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有了很大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想要二胎。接下来让我们看看北京市超生二胎上户口新政策及二胎上户口手续! 一、北京市超生二胎上户口新政策及二胎上户口手续; (1)双方或一方为北京市户籍;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 (3)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 二、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 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三、申请生育第二胎的部门 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妻可以到下列计生工作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 (1)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北京市户籍的,向北京市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2)夫妻双方都是北京市户籍的。其中,①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向男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②其他户口性质的,向女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四、办理北京市单独二胎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原件; (2)夫妻双方近期二寸合照; (3)独生子女一方,提供其父母生育管理地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可以认定其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4)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请事先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结语 北京市超生二胎上户口新政策及二胎上户口手续,为满足人们对生活质量的提升和二胎生育的需求,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手续。符合条件的夫妻可向相应计生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办理申请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具体材料要求可咨询各镇人民政府计生办。让我们共同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为家庭幸福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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