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署期限能否延长三个月 |
释义 |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签三个月,但不能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在一个月内签订合同。若用人单位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根据合同期限不同,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不满三个月的合同或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试用期不成立。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签订书面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合同签订需注意法律规定,并进行协商以保障权益。 法律分析 一,当事人劳动合同可以签三个月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3个月的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不能约定试用期。 二,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的签订在时间上会有不少的约束,有关的当事人如果想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就需要自己积极的了解有关的条例,不过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协商,毕竟涉及双方的利益,协议上清楚的书写,对于自己的权益保障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签订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但不能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至关重要,双方应积极了解相关法律条款,并在协商过程中明确写明各自的权益,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