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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招投标异议和投诉
释义
    

法律主观:
    


    招标 投标 活动中的异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称为质疑,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 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 招标投标法 律法 规有关规定,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向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 机构提出疑问主张权利的行为。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 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在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大家应该大体上知道了招投标的具体流程吧。一般在参与招标的时候,往往都是需要竞标人交纳相应的 保证金 ,对于未中标的人来讲,最后这个保证金都是会退还的。当然,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也是很容易产生争议的,对于当事人而言就要知道此时怎么处理为好,不然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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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10: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