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营业执照有什么处罚 |
释义 | 没有营业执照的处罚如下: 1、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2、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 属于无照经营的行为如下: 1、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2、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3、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4、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5、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综上所述,属于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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