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不接传票,起诉离婚能成功吗? |
释义 | 公告送达可用于起诉离婚男方不接传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公告送达有效。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被告不出庭、不应诉,法院可缺席审理并做出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效力相同。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男方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男方拒绝接受传票,离婚诉讼是否会受到影响? 男方拒绝接受传票可能对离婚诉讼产生一定影响。根据法律程序,传票是法院传唤当事人出庭的法律文书,男方不接受传票可能导致法庭无法传唤其出庭作证。然而,离婚诉讼的成功与否不仅取决于男方是否接受传票,还取决于其他因素,如证据、法律依据和法官的判断。法院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确保男方的出庭,如强制传唤或公告传唤。因此,虽然男方拒绝接受传票可能会带来一定困难,但并不意味着离婚诉讼一定会失败。最终的结果仍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庭的判断来决定。 结语 离婚诉讼中,男方拒绝接受传票可能带来一定困难。然而,法院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确保男方的出庭,如强制传唤或公告传唤。离婚诉讼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多个因素,如证据、法律依据和法官的判断。因此,男方拒绝接受传票并不意味着诉讼必定失败。最终的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庭的判断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