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房产必须办理物权登记吗? |
释义 | 转让房产不是必须进行物权登记,比如说像法院判决房产转让的,在判决书生效的时候,房产转让生效。除此之外,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一、公产房过户流程是什么 公产房过户流程如下: 1、申请材料准备好后,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存量合同。存量合同的金额必须与签订合同的金额相同; 2、房产过户申请材料全部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出收据,按照收据上述日期缴纳税款; 3、缴纳房产过户税后,即可领取房产证。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子,写女方户头,如离婚怎么分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在房产证上写女方的名字视为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离婚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房屋归女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三、小产权房的风险都有哪些 小产权房有以下风险: 1、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不受法律保护; 2、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3、小产权房很难拿到全额拆迁补偿; 4、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不能抵押流转。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