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可以认定吗? |
释义 | 实践中可以参照以下凭证综合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出入证、服务正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一、证明有关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什么证据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以下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劳动争议证据如何收集 劳动争议案件常见的证据有: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怎样确认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可提供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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