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如何办 |
释义 | 如果被告故意不接传票不出庭,法院可以以公告方法送达传票。60日之后,就可以开庭审理。如果被告还是不出现,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并不会有法律的制裁。传票送达方法有以下几种方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几种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章的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置;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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