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协议书是民政局提供的标准格式文书,但具体内容需要夫妻双方自行填写。协议书应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拟定协议书可以自行完成,也可请律师代为起草。形式上可手写或打印。双方完成协议书后,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是能够在民政局领取的,但是民政局只有打好的格式文书,内容还是要夫妻双方自己写,离婚协议书要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拟,如果想聘请律师的,也可以让律师来拟定。至于形式,可以采取手写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打印的形式。拟定完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书的起草责任:民政局和当事人的权责分配 离婚协议书的起草责任涉及到民政局和当事人的权责分配。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可以由民政局或当事人自行起草。一般情况下,民政局会提供模板或指导意见,帮助当事人完成协议书的起草。他们会确保协议书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也可以选择自行起草协议书,但需要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有效,遵守法律要求。在起草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咨询律师或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协议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无论是由民政局起草还是当事人自行起草,都应当注重协议的明确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后续纠纷和争议的发生。 结语 离婚协议书的起草责任涉及到民政局和当事人的权责分配。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可以由民政局或当事人自行起草。无论是由民政局起草还是当事人自行起草,都应当注重协议的明确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后续纠纷和争议的发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