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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政局有自愿离婚协议书吗
释义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民政局会有离婚协议书格式模板,男女双方按照按照离婚协议书模板在相应的留白处填写并签字按手印,书写后,工作人员会核实相关的信息,确认无误后会加盖民政局印章,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具一份,民政局留档一份。离婚协议书主要分三部分,其一,是否同意离婚其二,是婚内财产进行约定其三,是子女抚养及抚养费进行约定。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经签字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后,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书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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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8: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