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贷款逾期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予以处理: 1、当事人需及时还款,并偿还逾期还款期间的逾期利息; 2、如果当事人确实无力偿还的,可向贷款人说明情况,并申请延迟还款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