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能否在检察院撤回案件?
释义
    人民检察院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起诉,包括不存在犯罪事实、被告人无罪、情节轻微、证据不足、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法律变化等情况。撤回起诉后三十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重新侦查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撤回起诉的案件不能再行起诉,除非有新的事实或证据,可以指控同一或其他罪名。
    法律分析
    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回起诉:(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六)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七)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并书面说明理由。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人民检察院不得再行起诉。新的事实是指原起诉书中未指控的犯罪事实。该犯罪事实触犯的罪名既可以是原指控罪名的同一罪名,也可以是其他罪名。
    拓展延伸
    检察院是否有权撤回案件?
    检察院在一定条件下有权撤回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撤回公诉案件,即检察院在未向法院提起公诉前,可以自行决定不再起诉或撤回已经提起的公诉案件。这一权力的行使应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例如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涉及特殊情况等。但一旦检察院已经向法院提起公诉,一般情况下就不再有权撤回案件,需要经过法院的裁定或者经过法庭审理。因此,检察院的权力撤回案件是有限制和条件的。
    结语
    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一定条件撤回起诉。撤回起诉的情形包括: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非被告人所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被告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法律变化导致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其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在撤回起诉后30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如需重新侦查,应退回案卷材料给公安机关,并建议重新侦查并说明理由。撤回起诉的案件中,若没有新的事实或证据,人民检察院不得再次起诉。检察院的权力撤回案件是受限制和条件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八)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18: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