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领取标准为:1、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一年;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一年半;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两年。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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