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陪嫁的东西归谁 |
释义 | 夫妻离婚的,陪嫁的东西一般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陪嫁的东西一般是婚前女方家人赠与女方的,因此一般应当将嫁妆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如果陪嫁是女方婚后才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此时嫁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赔礼的话女方可以要回陪嫁的钱吗 离婚女方可以要回陪嫁钱。如果陪嫁钱是在结婚前娘家赠与女方的,则依法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以要回,男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陪嫁钱是娘家在女方结婚后赠与的,没有特殊规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只能要回部分陪嫁钱。 二、离婚后嫁妆能不能退 由于女方陪嫁的嫁妆,与男方给付的彩礼,在法律上并不是同一属性,从法律关系来说,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应当视为女方家庭对即将出嫁的女儿,为帮助其婚后生活而赠与的财物,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应视作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家庭赠与的,则应理解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判断嫁妆的性质,还是要根据嫁妆给付的时间和登记结婚的时间进行认定。如果是“领证”之前给的,嫁妆应当作为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带走;否则,从法律上说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当然,如果双方按照民间的习俗或协商一致,在离婚时各自退回彩礼和嫁妆;或者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彩礼和嫁妆的性质和返还事项另有书面约定,法律也不会加以干涉。 三、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判断的方式与彩礼类似: 首先,还是看作为赠与方的女方父母有没有明确指定赠与对象: 如果女方父母明确指定该嫁妆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女方父母明确指定该嫁妆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女方父母没有明确指定赠与对象,则应该看赠与的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赠与的,那么该嫁妆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赠与的,那么该嫁妆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所以,在民法典生效以后,一方父母为夫妻双方出资购置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如果没有明确指定赠与对象,在婚前购置的,一般认定为其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购置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彩礼和嫁妆究竟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私人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彩礼和嫁妆都算作女人的私人财产,那么夫妻双方离婚以后,男方的私人利益会受到极大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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