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桂林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桂林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转司法鉴定管理处 4.司法鉴定管理处对转交材料进行复核形成复核意见 5.主管领导作出决定,准予设立 6.送达执业证件 二、桂林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办理条件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三、桂林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办理材料 1.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延续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执业证 4.执业鉴定机构同意其延续执业的证明 5.申请人与拟执业鉴定机构签订聘用协议 6.超过60周岁的提供体检记录 7.近期小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 四、桂林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办理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 第三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第六条: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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