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不系安全带怎样处罚? |
释义 | 处罚标准如下: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 4、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5、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6、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调查数据显示:在一次可能导致死亡的车祸中,安全带的使用可使车内人员生还的几率提高60%,发生正面撞车时,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死亡率44%;翻车时可减少死亡率80%。 因此,驾驶和乘坐机动车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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