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各地区的要求不同。通常流程如下:要求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向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体育行政部门审批发证。各县辖区内的体育经营活动由县体育行政部门审批发证,《体育经营许可证》后,应按规定向工商、卫生、公安、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开业。 法律依据: 《南昌市体育市场管理规定》 第十条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向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体育行政部门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体育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答复。 第十一条区内的体育经营活动由体育行政部门审批发证。各县辖区内的体育经营活动由县体育行政部门审批发证,并报市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体育经营者取得《体育经营许可证》后,应按规定向工商、卫生、公安、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开业。 第十三体育经营者需要变更经营内容、时间、地点等项目的,应向原审批部门办理变更脊记手续。 第十四条本规定施行前已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两个月内申请补办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