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梧州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1、《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执业的; 2、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二、梧州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办理材料 1、司法鉴定人延续执业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半身彩色照片; 3、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三、梧州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办理设定依据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执业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审核办理。延续申请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不申请延续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后,由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四、梧州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办理地点 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事通办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