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户口迁移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一般结婚后,女方都会把户口迁到男方,那么,加入两个人离婚了,女方的户口该怎么办呢,要怎么把户口分开迁走呢,需要什么资料呢?根据这些问题,给大家准备了一些资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离婚迁户与分户的办理 一、离婚后户口怎么办,怎么迁走? 1、两个人离婚后户口就要分开了,就不能再一个户口本了,自己要有自己的户口本了。 2、离婚后拿着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的地方,填一张户口迁移证,你的户口就从那的户籍档案里注销了,你的户口就不在男方的户口本上了。 3、拿着之前填好的户口迁移证到你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办理户口的地方落户,如果你有工作单位的证明,那么你也能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二、离婚户口迁移手续 1、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的地方开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规定:要从此地把户口迁走的人员,在迁走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的地方登记,填写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规定:需要户口迁移的人员,从到迁入地的那天开始算,如果迁入地是城市,在3日以内,本人或者是要迁入户口的护住拿迁移证件到相关机构申报迁入登记,交迁移证,如果迁入地是农村,在10日以内,本人或者是要迁入户口的护住拿迁移证件到相关机构申报迁入登记,交迁移证。 3、不同地区对户口迁移相关手续有更详细的规定,要是不知道该怎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的地方咨询一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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