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属关系允许结婚吗 |
释义 | 亲属关系是禁止结婚的。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具体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不能结婚;以及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一、怎样算近亲结婚 近亲结婚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即叔叔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父辈与子辈之间才属于三代以内。 二、禁止结婚的血亲范围可分为几类 禁止结婚的血亲范围可分为两类: 1、直系血亲。即父母与子女之间;祖父母、祖父母与孙子女、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之间;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阿姨侄子、叔叔侄女、阿姨侄女、侄女侄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几代算是近亲结婚 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结婚的算近亲结婚。我国法律禁止近亲结婚是指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禁止结婚的旁系血亲是指双方有共同的祖先,且在三代以内的。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近亲结婚属于无效的婚姻,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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