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合同期限怎样约定 |
释义 | 股权质押合同期限一般与债权债务期限一致。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决定。股权质押后原则上不得转让股权,质权人也不得转质,否则都需要承担责任。质权登记才设立。 一、股权被质押了能转让吗 股权已经质押了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转让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二、股权质押能否优先受偿 股权质押能优先受偿。股权质押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未受偿时,由于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质权人有权转让其股份和股份,通过股权和股权的转让实现,并从转让价格中优先受偿,从而清偿债权。从上述表述可以看出,股权质押可以有限受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质权人对质权的价值优先于质权人的其他债权人; 2、质权人优先受偿质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 3、质权人有优先受偿出质股权所产生的孳息。 三、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的影响怎么样 股东股权质押主要有以下影响: 1、质权人享有对股权的物上代位权; 2、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3、质权人享有收取孳息权; 4、质权人享有禁止出质人违法转让已设质股票权等。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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