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管理安全注意义务 |
释义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者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而安全防范工作就是安全注意义务。这里的安全注意义务包括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如果物业管理者未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履行安全防范义务,导致业主和物业使用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侵权法理论,侵权责任是行为人违反一般性义务侵害绝对权,如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律后果。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人负有对相关公众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物业管理的场地,一般具有准公共场所性质,针对的受众是非特定的使用人,如果出现事故,物业管理者未采取任何提醒注意的措施,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受害人应对自身受害的事实与物业管理者存在关系进行证明。 一、别人掉楼道上有水触电了楼道上有水车祸业主全责 小区物业应当赔偿相应的医药费用。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有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就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及其家属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在提供安全保障服务方面本身就存在着漏洞,而物业管理公司并没有弥补致使发生了侵害业主的事实,物业管理公司要承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责任,理应赔偿业主的损失。 二、车在小区被刮物业有责任吗 如物业没有按照物业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导致车在小区被刮,物业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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