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吉林省产检假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吉林 婚假 :15天 吉林 产假 (女方):158天 吉林产假(男方):15天 产假规定 : 1.依法办理 结婚登记 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 2. 女职工 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3.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4.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 工资 、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温馨提示: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 产假延长 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 工龄 。 产假天数 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 2.其它产假: 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分别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两天,七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休息一天; (3)结扎、复通输精管,休息十五天; (4)结扎、复通输卵管,休息二十一天; (5)怀孕二十八周以内终止妊娠的,根据妊娠时间休息二十一天至四十二天。怀孕二十八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休息九十八天。 以上是对吉林省 产假工资 的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 11: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