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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921年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哪召开,后转移至
释义
    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大会最后一天的会议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8月初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现兴业路76号)和浙江嘉兴召开。上海的李达、李汉俊,北京的张国焘、刘仁静,武汉的董必武、陈潭秋,长沙的毛泽东、何叔衡,广州的陈公博,济南的王尽美、邓恩铭,旅日的周佛海,以及由陈独秀指定的代表包惠僧出席会议,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克尔斯基也出席了大会。
    一、召开背景
    1920年夏至1921年春,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中国工人运动的蓬勃兴起,作为两者结合产物的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在上海、北京、武汉、长沙、济南、广州以及赴日、旅欧留学生中相继成立,建党条件基本成熟,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也在建党骨干中开始酝酿。
    1921年6月3日,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取道欧洲来到上海,与从西伯利亚南下的另一位国际代表尼科尔斯基会合。他们很快与陈独秀离沪期间主持上海党组织工作的李达、李汉俊取得联系,并交换了情况。共产国际代表建议及早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宣告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
    李达、李汉俊在征询陈独秀、李大钊的意见并获得同意后,分别写信给各地党组织,要求每个地区派出两位代表到上海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二、召开意义
    一大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犹如一轮红日在东方冉冉升起,照亮了中国革命的前程。这是近代中国社会进步和革命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毛泽东说:“中国产生了共产党,这是开天辟地的大事件”。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了。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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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7 21: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