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申请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回避吗? |
释义 | 当事人一般不能够申请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回避。回避一般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而不适用于证人。但是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证言依法进行质证。 一、诉讼离婚程序一览表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人。(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3)有利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理由(一般情况下书面较多,除非老弱病残,否则法院接受口头起诉的可能性不大)。民事起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地址、联系电话。(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或者理由。(3)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审理。审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做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查、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包括下列一些内容:人民法院应在受理后的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人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起诉或应诉的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2)调查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调查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就具有与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3)开庭审理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进行下列步骤进行: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人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人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申请回避,而后,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委员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二、怎么审理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审理流程如下: 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随后,原告陈述、被告答辩、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审判人员发问、相互发问。 最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各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庭审结束。 三、刑事案件被告人有哪些权利? 1、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有权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3、有权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自己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者经审判长许可直接发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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