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15年12月27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正,其中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并且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按照修正案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一、婚假天数规定 [1980]劳总薪字29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该《通知》仍然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1-3天,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4、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年2月20日[1980]劳总薪字29号) 二、广东最新婚假产假天数是多少 1、广东婚假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原10天晚婚假已经取消。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广东产假规定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决定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这意味着,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