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资料 |
释义 | (一)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身份证原件;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异地购房提取所购房屋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六)异地购房提取所购房屋的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或政策性住房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异地购房者委托配偶办理的必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原件。 一、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二、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情况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