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车没带驾驶证行驶证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如果开车没带驾驶证怎么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 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而对于无证驾驶的处罚: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驾驶证过期或被暂扣该怎么办 第一次申领驾驶证的有效期是六年,期限一到后就要去车管所申领新证(俗称换证)。 如果你过了有效期都没去重申的驾驶证的话,那驾驶证可能会被直接注销。 然而在这段时间开车,也是属于无证驾驶的,如果被查,那会罚款但是不予扣分。 而如果驾驶证被暂扣了,车主们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只有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才能在法定期限内领回自己的驾驶证。 有驾驶证但开的车与准驾车型不符 有的人考完驾照,很是欢喜,以为这样子就可以开各种各样的车。殊不知您这驾驶证也是有对应车型的,这点需要牢牢记住。 如果用C1证开大货车或者开摩托车,这都是与准驾车型不符的。 虽然这点不同于无证驾驶,但是会直接扣除12分,有的驾驶证甚至会被降级。 有的时候没有遇到交警还能好一些,如果被交警抓到了,经过询问之后发现是忘记带驾驶证件了,就不算是无证驾驶,只能是算忘记带,所以交警部门不会拘留驾驶员,只能是暂时扣除车辆,等待驾驶员吧证件拿来进行核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一、开车没带驾驶证怎么处罚 目前有个别城市开通了驾驶证、行驶证电子化的业务,如果忘记带驾驶证的话,可以出示电子驾驶证。但还没开通电子驾驶证的城市会受到20元到100元罚款记一分的处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驾驶员开车没带驾驶证怎么处罚? 没带驾驶证开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且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三、开车上路没带驾驶证交警会怎么处罚? 驾驶机动车上路需要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若没带驾驶证就开车上路会受到什么处罚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驾驶车辆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就开车上路的,一次记1分。没带驾驶证上路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1分。 据此,驾驶车辆未随身带驾驶证上路的,一次记1分,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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