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叔叔与侄女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一、结婚条件和禁止要件 结婚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 4、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禁止结婚。 禁止结婚的要件如下: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要隔几代才不算近亲结婚 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换句话说三代以上旁系血亲不算近亲结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关于近亲的世代计算法,自己算一代,从自己那一代往上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同父母的兄弟姐妹或者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属于近亲。同源于祖父母或外祖母的旁系亲属,如叔叔、伯伯、侄子侄女、舅舅、姨母和外甥,外甥女属于近亲。 三、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结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当事人之间有垂直的血缘关系,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由自己向上推算,当事人双方源于相同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兄妹之间、表堂兄妹之间、叔叔与侄女之间。)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目前,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当事人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的和重型精神病,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两种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