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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方叫我赔折损费怎么办?赔款合同下来了
释义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受损修复后价值受损。其当事人应当根据车辆具体情况向肇事者索赔相应的折损费。对于折旧费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详情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事故双方全责受害方如何索要保险赔付?
    肇事方全责的,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哪些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
    以下这些属于交通财产范围:损坏车辆的维修费用、车内货物的损失和车辆救援费用;用于购买因车辆丢失或修理而发生交通事故时相当于受损车辆价值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活动的车辆,因不能从事相应经营活动而造成的合理停产损失;由于非营运车辆无法继续使用,通常的替代车辆的合理成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如何索赔小车被追尾折旧费
    对于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向对方索赔折旧费的情形,我国法律并没有关于折旧费的相关规定,但是对于其车辆损失费用的赔偿是可以比照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要求对方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汽车的折损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可以赔偿的,所以法院不一定会支持,但如果依据合理,法院会酌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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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0: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