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申请破产需要再还钱吗 |
释义 | 1、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2、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3、所要注意的是:首先到期债务应是对清偿要求无争议的或有明确名义的债务。尤其是债权人提出破产前申请的,如对债务有争议,应先由人民法院裁判予以确定,然后才能认定其是否不能清偿;其次是债务已到期,债权人未提出清偿要求,因此时清偿义务尚未发生,债务人即使无力还债,不能清偿的情况也未实际发生。 一、申请破产有什么影响 对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影响: 对债权人的影响:最高法统计显示,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还不到30%。法院累积公布的老赖名单上已经多达上千万人。 很多人会担心,实行个人破产制度以后,会不会让更多老赖运用来合法避债? 我们可以把债务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因为失业或创业失败而无法还债,一部分是恶意欠债,在借钱的时候就没有打算还。不管有没有个人破产法,恶意债务违约人都不会主动偿付债务,甚至会完全拒付债务。而有了个人破产保护法,虽然为失信人提供了合法免除部分债务的途径,但相应法律条款却也同时保护了债权人,比如恶意透支信用卡后申请个人破产的欺诈性债务等不属于免除债务的范围,非豁免资产要用于还债、在5~10年之内持续还款等。 个人破产法主要是对非恶意欠债的人提供在一段期间内尽其所能的还债,漂白信用后给与其东山再起的机会,因此只要在审核时严格把关,并不会造成老赖运用个人破产制度来洗白的问题。而让债务人利用个人破产制度有机会取得收入来还债,跟债务人逃债后完全无法回收债权来比较,还是可以降低债权损失金额。 对债务人的影响: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表示,通过建立健全自然人破产制度,能够给予诚实而不幸债务人重新开始的机会,清理市场信用垃圾,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债务人在监督期内,除了你的基本生活费用与保障外,所有的钱都应该属于债权人,就可以受到法院保护,免除债权人追债的烦恼;也不会造成长期拖欠到要父债子还的现象。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申请破产吗 1、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 3、破产法第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有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4、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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