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有这些: 1、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3、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