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漏水原因的鉴定应当分配给哪个人 |
释义 | 漏水原因的鉴定应当分配给产权人。在谁的区域内漏水谁应该承担责任,谁是产权人,谁就有义务管理和维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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