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法航赔偿涉及的三个法律问题 |
释义 | 1、关于赔偿数额 我国公民将按照《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获得赔偿。客机是法航的,法国是该公约的成员国。遇难旅客的赔偿一般按照余生收入法进行计算。余生收入法就是根据遇难旅客当时的年龄、收入等各方面的情况,计算出其在有生的岁月里所能获得的收入。《蒙特利尔公约》是1999年国际民航组织通过的一部统一国际航空运输规则的公约,在形式上,它是一个多边的国际条约。该条约规定,国际航空旅客伤亡赔偿限额在航空公司免责的情况下为10万特别提款权(约合13.5万美元)。《蒙特利尔公约》对航空公司的责任规定是双梯度责任制度,如果空难原因不能确定是航空公司的责任,遇难旅客按第一梯度获得赔偿,数额为10万特别提款权以下;如果空难原因推定是航空公司的过错,遇难旅客按第二梯度获得赔偿,数额为10万特别提款权以上。 根据《蒙特利尔公约》,最新的数据显示,每位乘客可获的最高赔偿款为14万2千欧元。在支付赔偿款后,承运商也不能免责,承运商只有在证实失事原因不是由于其过失或者完全是第三方所致的情况下才能免除责任。大的航空公司尤其是法航通常提供的赔偿高于最高赔偿款。 2、关于管辖法院 如果遇难旅客家属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如何起诉?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 根据《蒙特利尔公约》,五个地方可以有管辖权:合同签订地,如在巴西买的机票;到达地,如巴黎;经停地;承运人经营场所所在地;第五管辖权(航空公司在某地有颇具规模的经营场所)。 3、关于诉讼时效 空难遇难者家属应在飞机抵达目的地或者应抵达目的地日期之后的两年内提出民事责任诉讼,否则就会以放弃权利处理。 一、什么是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一)客运合同 客运合同又称为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与旅客签订的由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到目的地而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 1.客运合同的特征是: (1)旅客即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又是运输对象。 (2)客运合同通常采用票证形式。 (3)客运合同包括对旅客行李的运送。 2.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旅客的主要义务包括:持票乘运的义务;按时乘运的义务;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遵守安全规则的义务。 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约定的时间将旅客运达目的地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运输路线的义务;保障旅客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义务;提供必要生活服务的义务。 (二)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将分区段的不同方式的运输联合起来为承运人履行承运义务的运输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效力体现在: 1.承运人权利和义务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享有,多式联运之承运人之间的内部责任划分约定,不得对抗托运人。 2.支付费用的总括性。托运人将全程不同运送设备的运费一次性支付多式联运经营人,并取得多式联运单据。多式联运单据分可转让和不可转让两种。 3.对于联合运输过程中的货物灭失或毁损的赔偿责任以及赔偿数额,首先适用法律的特别规定或国际公约的规定;发生损害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赔偿责任,承运人之间的内部责任依约定或法定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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