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送人抚养能上户口吗 |
释义 | 小孩送人抚养能上户口。 收养人按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后,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收养人书面申请,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收养人双方户籍证明,收养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送小孩给别人抚养要出如下手续: 1、需双方一同到民政局办理送养手续; 2、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3、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婴儿上户口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上户口的办理方式如下: 1、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综上所述,自愿送养孩子的送养人与符合条件的收养人,订立收养协议之后,可以依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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