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能否拥有双重国籍及怎么缔结婚姻 |
释义 | 1、儿子是美籍华人,如果以后来中国定居的话,他能否同时取得中国国籍? 2、将来儿子如果结婚的话,是遵守美国加州的结婚年龄,还是遵守中国的法定结婚年龄? 3、他能否与中国出生的女孩结婚?法律上有没有作出特殊要求? 答:1、依照《国籍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孩子加入了美国国籍,则不能同时具有中国国籍。如果孩子将来在中国定居,想要取得中国国籍的话,必须向中国提出加入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查批准后,即取得中国国籍。需要注意的是,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依法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2、如果将来孩子要缔结婚姻的话,需要看其国籍情况。如果是美国国籍,作为美国公民,其依法应适用美国法律缔结婚姻。如果是中国国籍,当然应依照中国的《民法典》缔结婚姻。 至于婚姻的效力问题,美国加州对当事人婚姻效力的认定,依据婚姻缔结地法律,换言之,即使是在中国结婚,在加州也是承认其婚姻效力的。 3、孩子当然可以与中国女孩结婚,不过要符合中国民法典规定的条件。比如去民政部门登记,男方不早于22周岁,女方早于20周岁,两人不存在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两人不存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 一、涉外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1、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国一方当事人所属国的有关法律允许多夫或多妻的,我国也不予批准其结婚登记。 2、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 3、当事人双方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在我国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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