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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裁定书与判决书不符如何办
释义
    一切以判决书为准。
    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
    规范性
    为了提高诉讼文书的质量,最高法院制订了规范、标准且实用的各类司法判决的文书样式。因此,各类判决书的写作程式,应当符合最高法院关于制作判决书的规范要求。简言之,司法判决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印制规范。
    在技术规范上,一是要求文书字体规范,即法院名称应用2号宋体字,文书名称应用1号宋体字,案号及正文应用3号仿宋体字。
    二是要求标点符号规范,即遵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定的《标点符号用法》的规章。三是要求数字规范,即按照《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章》的规章和司法文书的特点,正确使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
    在印制规范上,一是要求文书用纸规范,即司法判决应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
    三是要求文书版式规范,即文书每页一般应为23-24行,每行28-30字,页边距天头大于地角,左空大于右空,在页脚居中或靠右位置标注页码。
    四是要求装订规范,即司法判决正文为两页以上的,应使用在左空处粘贴的方法,不能用订书机装订。规范严谨的司法判决必须符合上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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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2:2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