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市场监督管理局管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文化市场。 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所属机构、派出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及其相关行为进行的检查、审核、评议、纠正等活动。 执法监督应当坚持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在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第六条 执法监督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依法履行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职责情况;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三)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四)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五)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实施情况; (六)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情况;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落实情况; (八)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九)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第七条 执法监督主要采取下列方式: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二)公平竞争审查; (三)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听证; (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五)行政复议; (六)专项执法检查; (七)执法评议考核; (八)执法案卷评查; (九)法治建设评价; (十)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督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