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上市需要的条件有: 1、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三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股份面值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百分之十; 5、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八条 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 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