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份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法院应当在宣告债务企业破产时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确认破产财产,用于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 4、确认破产债权,拨付破产费; 5、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在清算期内出具各种报表,经中国注册会计师核实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