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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划拨土地能否作价出资
释义
    划拨土地不能作价出资,但按规定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划拨土地除外。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形式:一是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缴纳费用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二是经政府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法律分析
    一、划拨土地能否作价出资
    1.划拨土地一般不能作价出资到国有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2.但按规定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划拨土地除外。
    3.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二、土地划拨的形式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结语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作价出资,也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但符合相关条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需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两种:经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经政府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上是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的简要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二章 注册和经营 第七条 客商在特区投资设厂,兴办各项经济事业,应向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发给注册证书和土地使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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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5:5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