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调解协议是行政诉讼中达成的一种协议,其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也可以经过法院调解达成协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可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申请的和解、调解,应当进行调查核实,经当事人自愿并经过法院审查认为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可以制作调解书或和解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可以由人民法院制作和解书或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