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讨无效租房合同的情形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问题,包括未签订租赁合同、违章建筑、拆迁房屋、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规定建设的房屋、未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等情况下,租赁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同时,租赁期限超过一定期限时,超过部分也会被视为无效。最后,文章列举了房屋租赁应提交证件和办理程序。 法律分析 1. 若房屋在竣工验收前便开始出租,且双方未签订租赁合同,则该租赁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租聘应提交证件: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 4、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聘办理程序: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结语 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无效。对于违章建筑、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规定建设的房屋以及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和超过使用期限的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均无效。在房屋租赁过程中,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双方应当提交相应的证件,并遵循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以确保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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