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职工军婚家庭中,是否有法律规定双方应共同抚养子女?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共同抚养未成年子女,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在双职工军婚家庭中,双方都有工作需要,但这并不排除双方共同抚养子女的法律义务。不过,如果一方主动放弃抚养权,另一方应该独立承担抚养义务,除非双方协议作出其他安排。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共同抚养未成年子女,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夫妻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共同行使抚养权。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后,父母应当为未成年子女共同负担抚养费用。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给对方或者未成年子女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离婚后,父母可以协商改变子女抚养关系,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无效或者一方以违反协议为理由诉诸法律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最为利益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共同承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家庭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 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有重婚者; (二)有恶习或者重大缺点,婚姻关系已经破裂,不能继续共同生活; (三)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承担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责任: (一)违反劳动合同、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未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福利费用的; (三)未提供劳动安全条件,致使劳动者发生职业病或者工伤的。 以上法律依据仅供参考,具体问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解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