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分如何提前解除或撤销 |
释义 |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有关规章给予个人记功以上奖励的,经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2、如果有处分所依据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等情形的,可以撤销处分。 相关法律规章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章》 第三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有关规章给予个人记功以上奖励的,经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处分复核、申诉的单位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单位重新作出决定: (一)处分所依据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违反规章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置的; (三)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作出处分决定的。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该工作人员的岗位等级或者薪资待遇的,应当按照规章予以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工作人员的岗位等级、薪资待遇,按照原岗位等级安排相应的岗位,并在适当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 被撤销处分或者被减轻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资待遇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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