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哪些内容?
释义
    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以下内容: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哪些内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了可以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也就是说,在买卖合同中,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合同的实际情况和双方需要约定有关内容。
    买卖合同中能约定哪些内容呢
    买卖合同中能约定的内容包括有:合同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要约定哪些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要约定下列内容:开发商和买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商品房的名称、位置、面积、楼层等情况;房屋的价款;付款的方式、时间、地点;验收标准;以及违约责任等。
    买卖合同中必须的内容有哪些
    买卖合同中必须的内容包括: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标的物的质量、数量、价款及其付款方式等;3、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4、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买卖合同的内容可以包括哪些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9 15: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