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婚办理结婚登记跟初婚办理一样:1、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携带结婚登记用的照片。另外,现各行政机关普遍采取预约办理业务等便民措施,办理结婚登记应先预约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