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证办理要走的程序主要如下: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离婚证办理申报需要的条件如下: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